2012年,中国农业部、国家质检总局最新组织修订并发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、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》,当中除了新鲜水果、蔬菜等,还首次将燕窝列入禁止名单内,违反规定将被罚款5000元人民币,而且目前尚未解禁。
扫描二维码,关注我们